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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想寫下一些東西~~和時下大部份的人一樣~~
不是想特別引起別人的注意~~
只是不想讓自己忘記~~
ㄚ兄說~~~他想要靠網路小說賺錢~~
我跟他說~~~網路上有個有名的九把刀已經出名了~~~
那你要叫什麼~~?
他說~~
他要叫三十六根機車毛~~~這樣夠屌嗎?
我還說~~拿滾燙的羊肉爐淋小弟弟這個大絕招也被用過了~~~也出了書~~
那你要用那招~~~?
他說~~~他想試試拿沸騰的薑母鴨來淋淋看~~~
不曉得這樣會不會被告抄襲??
我只是想~~那一定很痛~~~也很浪費~~~
年過30~~似乎記憶開始不復記憶~~
很想想起某些事情~~卻顯得有些吃力~~
深怕再過10年~20年~30年~甚至更久~~
我已經不記得我人生曾經歷過的那些感覺~~
想像一個畫面~~當我70歲的時候~打開自己的部落格~
(希望那時MSN還活著~~)
看著自己從前一字一字key in進去的過往歷歷~~
也許會變成我們這一輩到老時的少許消遣~~
我想那時應該很少人會在樹下泡茶說廖添丁了~~
(恐怕那時要找樹也很難~~更遑論有誰記得廖添丁與紅龜仔了~~)
這就是緣起~~一言以蔽之~~就是開始用部落格記憶~~~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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